1、将外文商标的中文译名单独注册成商标
虽然外文商标的中文译名,其知名度可能不如外文商标的知名度高,但外文商标的中文译名一旦被其他企业抢注成商标,一样会混淆或误导消费者,会给商标权利人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因此,小编建议商标权利人应在准入国的商标管理部门尽快将外文商标的中文译名单独注册成商标,防止恶意抢注行为的发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将外文商标的中文译名用于商品及对外宣传并留存证据
(1)将外文商标的中文译名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包括:
(1)商品外包装、容器、标签、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等;
(2)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如销售协议、发票、票据、收据、单据、商品进出口检疫证明、报关单等。
(2)将外文商标的中文译名用于针对商品的广告宣传、展览等商业活动中,包括:
(1)广播、电视等媒体、经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机构批准公开发行的出版物;
(2)广告牌、有机广告或其他广告方式;
(3)各级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展览会、博览会。
(3)将外文商标的中文译名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商店招牌、店内装饰、招贴、菜单、登记证、价目表、挂号卡、奖券、文具、信笺及其他配套用具用品等。
(4)将外文商标的中文译名用于与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如:汇款单据、发票、发货单、提供服务的协议等。
企业一定要将上述印有外文商标中文译名的商品、包装物、容器、外宣资料等可以作为使用证据的物品留存建档,便于以后维权时使用。